水利部
水库降等与报废管理办法
(2025年10月25日水利部令第58号发布)
第一条为加强水库安全管理,规范水库降等与报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已建水库的降等与报废。
第三条水利部负责全国水库降等与报废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监督管理。
水利部所属流域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流域管理机构)负责管辖权限范围内水库降等与报废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库降等与报废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依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能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