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府规〔2025〕2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现将《深圳市国有建设用地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反映。
深圳市人民政府
2025年5月17日
深圳市国有建设用地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切实维护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不动产登记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深圳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工作坚持依法依规、尊重历史、实事求是、以人为本、便民利民的原则。
第三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国有建设用地上的土地及房屋,可以按照本规定处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