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遵照执行。
《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规定》全文如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健全落实领导责任制,全面推进平安中国建设,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及其领导班子、领导干部。
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及其领导班子、领导干部、领导人员参照执行本规定。
第三条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应当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 🔒